经个人申请、班级评选、班主任审核、学院综合评定,基于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基本条件,综合在校成绩、获奖经历、专利、发表论文、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现将2021届校优毕业生获得者予以公示。
学院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致电83647594,联系人:吴老师、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