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家园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嘉兴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发布者:杨智慧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5号)等文件精神,拟开展2017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预报名工作。

一、 主题口号

用一两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一生难忘的事!

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我的地方去!

二、“两项计划”具体内容

●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2017年,全国将新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新疆、兵团、西藏和西部地区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专项行动。

●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

由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实施。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相关政策

(一)生活补贴。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西部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印发<2016 -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6号)执行。

(二)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四)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五)就业创业。认真贯彻《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3)通知精神,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六)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四、具体流程

1)自主报名

报名参加省内“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只需交《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纸质稿(附件1)。2017年“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岗位一般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个市的农村基层。

“西部计划”报名学生直接填写《2017年浙江省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可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西部计划报名系统:http://west.youth.cn/)。

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2)院校审核

分团委要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分团委应提醒学生注意“两项计划”规定的健康状况要求(附件3、4),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报名表填写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于5月4日前交校团委审核备案。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校团委初审确认。

(3)组织选拔及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报名,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服务地紧缺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8.西部地区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优先;

4)分配岗位

团委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公示合格的大学生中分配岗位。

5)组织体检

拟6月上旬,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在体检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6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学校内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最终录取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7)审定确认

6月下旬,发放《报到通知书》。2017年“两项计划”志愿者资格确认后,“西部计划”志愿者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购买综合保障险,“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8)培训上岗

1.7月,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参加培训。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8月,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通常于7月上旬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

3.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由服务地项目办适当调整。

4.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及时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有意向的同学请5月2号前联系学工办潘老师:13736433995(673995)

© 2010 - 202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信息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