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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3 发布者:杨智慧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了鼓励先进,倡导毕业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现将有关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嘉兴学院机电工程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具体人数见附表):

1)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人数(400人)的10%评选,共40位;

2)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毕业生总人数的4%评选,共16位。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占校级秀有毕业生的比例;

3、评选依据:

本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按《嘉兴学院学生评优办法》(嘉院学字【201115号)要求执行。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全国英语四级考试(CET-4)必须在426分及以上;

2. 在校期间累计四次荣获校级优秀奖学金或校级荣誉称号;专升本的同学在大专期间的荣誉累计四次及以上就可以。

3. 荣获各类学科竞赛省二等奖及以上和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可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原学院指标。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全国英语四级考试(CET-4)必须在426分及以上;

2. 在校期间累计五次荣获校级优秀奖学金或校级荣誉称号;

3. 荣获各类学科竞赛省一等奖及以上,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者,可以直接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无故旷课或不参加学校、学院各项集体活动者

寝室卫生不合格或在寝室有违规违章行为累积2次及以上者

4.评选名额分配:各班级上报省优不超过2人,各班上报校优不超过4人。

5、评选要求:

1)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报省优和校优,并填写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填写时请参照样表(附件三)

或嘉兴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二)。

2)各班级将申报人员整理后并填写电子汇总表,班长或团支书将个人省优登记表和校优登记表以及电子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班省优校优汇总”,2017219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010308502@qq.com中,纸质稿送至学工办戴婷老师处。

3)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情况择优评选出16名省优获得者和40名校优获得者,并在学院公示3天。

6:注意事项

表格填写时做到版面清晰、美观。具体可参照样表。

不满足条件的同学请不要申报,以免增加评选难度

汇总表中前面写省优,后面写校优

附件:

1、省优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

2、校优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二)

3、省优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样表(附件三)

4、系统登录操作指南

机电工程学院

0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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