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家园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管理补充条例(试行)
为确实贯彻落实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我院“公寓改革试点”带头作用,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院公寓具体情况,参照《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试行)、《嘉兴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评分标准》,现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整洁有序的宿舍卫生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机电家园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行宿舍卫生检查的目的在于增强我院同学自我管理宿舍的能力,为同学们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
第二章 宿舍安全、卫生管理标准
第四条:非本宿舍楼学生到梁林公寓六办事,须凭有效证件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在异性宿舍违规停留、留宿异性宿舍或留宿异性在本宿舍的同学,将按照《嘉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给予校级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第五条:宿舍内部为学生休息、生活区域,严禁将自行车停放在宿舍;严禁从事经商活动;严禁在宿舍堆放自己经营的商品、货物。初次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院级警告处分。
第六条:宿舍允许使用的电器为电脑、台灯、充电器、饮水机、电风扇、空调、电热水器。除此之外不能使用任何个人电加热、电制冷、电炊器具等电器,一经发现按违规电器处理。如果发现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卫生评分直接评为不达标。
第七条:严禁在宿舍喝酒、抽烟、赌博、打架斗殴、搓麻将;严禁在宿舍饲养小动物;严禁将垃圾堆放在寝室门口或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初次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院级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八条:各宿舍必须推选一名寝室长,上报层长备案;每学期开学在寝室长带领下制定宿舍卫生值班表,贴于门后,然后交给各层层长备份;凡不推选寝室长、不排值班表、不上交层长备案的宿舍,初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多次批评教育无效者将永久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认定机电家园2个课外学分资格。
第九条:寝室长须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本宿舍值班同学按值班表打扫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督促宿舍同学整理好自己空间卫生。否则将不予认定机电家园课外学分“社会工作项目”中“担任寝室长”的相关学分,取消每年一度的优秀寝室长评选资格。
第十条:宿舍内务卫生成绩考核分为优秀(A),合格(B),不合格(C),三档。得90分(含)以上者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项目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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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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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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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和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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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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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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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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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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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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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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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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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齐
无乱拉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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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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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章用电、抽烟喝酒、门口堆放垃圾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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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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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整洁
无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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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凌乱
无乱拉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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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整洁
无明显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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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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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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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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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 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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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乱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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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章用电,或抽烟喝酒,或门口堆放垃圾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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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宿舍卫生成绩不合格:①地面脏乱;②寝室门口堆放垃圾和鞋子等;③卫生间脏乱臭严重。
第三章 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检查对象为机电工程学院学院所有注册学生所在宿舍。
第十三条:学校由宿管中心每天抽查寝室卫生、在宿舍楼下公布评分。
第十四条:学院每周由各层长和生活部检查各个宿舍卫生,凡拒绝层长、生活部成员检查,或对检查人员恶语相向、谩骂的宿舍卫生评分直接为C(不合格);生活部汇总检查、公布检查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学工办老师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学工办每周公布C类宿舍、违规电器、早出晚归等名单,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如果层长、生活部检查人员在检查宿舍卫生的过程中不负责任乱打分,或存在其他不公正现象,可以致电学工办老师(电话:83647594)或当面进行反馈。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每月评选星级宿舍,评选办法如下:
1、学院每月对楼长和学院检查卫生数据进行汇总,计算该宿舍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楼长检查卫生结果*70%+学院检查卫生结果*30%);
2、按照宿舍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男、女生宿舍分开评比),分别评选出男、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宿舍若干;
3、所有C类宿舍取消星级宿舍评选资格。
第十八条:每月星级宿舍评选数量及奖励办法(具体男女星级宿舍比例每月数量以实际表现为准,与表中数据可能有所偏差)
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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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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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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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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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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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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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男6,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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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宿舍水票5张,宿舍每人机电家园课外学分0.05分,全院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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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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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男18,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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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宿舍水票3张,宿舍每人机电家园课外学分0.02分,全院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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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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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男40,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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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宿舍水票1张,全院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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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每年下半学期学院将根据宿舍日常卫生、综合表现评选出优秀寝室长若干,发放证书进行表彰,认定相关机电家园课外学分。
第二十条:使用违规电器、C类宿舍惩罚办法
违规电器使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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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寝室卫生得C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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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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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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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寝室成员入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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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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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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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寝室成员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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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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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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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寝室长机电家园“社会工作项目
‘担任寝室长’”的课外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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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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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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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寝室成员当年机电家园课外学分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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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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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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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取消寝室成员机电家园课外学分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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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违规电器和C类宿舍卫生如果是该宿舍某成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则追究该同学一个人的责任;如该宿舍没有人愿意承担,则处分宿舍所有成员。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于2016年3月起正式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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